中国联通称国资委已批准其国有股权转让

此前公布混改方案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600050.SS)周五晚间公告称,国务院国资委已批准其国有股权转让和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联通公告称,国资委同意联通集团将所持该公司189,976.4201万股A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735.4292万股A股股份的方案。

联通A股公司间接控股的联通红筹公司(0762.HK)周五则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批准联通红筹公司按每股13.24港元的价格向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发行最多6,651,043,262股新股份。

中国联通8月下旬公布混改方案,包括向中国人寿(2628.HK)(601628.SS)等九家机构发行90.37亿股A股,筹资不超过617.25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还为上述方案特别“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