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沪九条”“沪六条”房地产调控公告

  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和本市“沪九条”“沪六条”房地产调控的要求,本市住建、工商、物价等部门持续开展房地产经纪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查处并曝光了诱骗消费者交易、发布虚假房源、为交易当事人规避税费、以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虚签房地产交易合同等一大批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坚决遏制了案件多发频发的态势。

  近期,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操作、助涨房价的现象有所抬头。3月底,住建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继续开展房地产经纪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中介行为,防范炒作房价。

  根据住建部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4月中旬起,市住建委会同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在全市开展新一轮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重点聚焦工商注册、房管部门的机构备案、交易中心的网签密钥管理、中介房源挂牌(线上线下)、中介收费等几个关键环节,要求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依法从严查处无证无照、未按规定备案、虚假宣传、虚签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当前房产中介违规行为的高发势头,解决一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截至4月底,市住建委会同市工商局,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共吊销、注销了150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备案和网签资格。同时,依法查处了一批房地产经纪机构:行政处罚无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经纪机构备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案件共32件,罚款金额共计90余万元;立案调查104件;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中介机构150家。暂停156家涉嫌违规经纪机构的网签资格,对其中40家虚签合同的进一步核查,涉嫌利用虚签合同锁定房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案件后续查处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本市将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继续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依法清理关闭一批违法企业,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中介监管机制,从市场准入、行业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完善和强化监管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建立企业、门店、人员的全覆盖,与社会、行业组织相结合的自律机制。二是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近日,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为体现公开公平,明确要求新开盘商品住房采取由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等方式公开销售;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价外价;《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方式炒卖房号,开发企业员工自购本企业开发的商品住房的应当予以申报,购房名单纳入区房管部门全程监管。《通知》同时明确对涉嫌违规的房地产企业,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